我国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简称职教集团)的实践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初。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组建职教集团、实施集团化办学成为全国许多地方加快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促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做大做强职业教育所选择的重要方式和途径,职教集团获得了较快的发展。浙江、江西两省教育行政部门分别于2002年、2003年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有关职教集团的专门性政策文件。2004年4月召开的北京市教育大会明确提出:“以行业和专业为纽带,推动相关的高等、中等职业学校组建若干个职业教育集团。”职教集团的发展也逐渐引起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2004年4月教育部高教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集团研讨会。
一、职教集团的内涵
什么是“职教集团”?有学者认为,职教集团是在当地有影响的知名企事业单位(或集团)支持参与下,职业学校间以专业为纽带组建成的一种联合办学体。1浙江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试行意见》对职教集团作了如下规定:“职业教育集团是以集团章程为其共同行为规范,由职业学校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产教联合体,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职教集团应坚持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宗旨,以专业和人才培养为纽带,以校企双赢为基本准则。成员间的教育和经济业务往来,应遵循优先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协作、参资、参股、转让、托管、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
综合我国职教集团的实践经验及相关研究成果,可以对职教集团作如下简明定义:职教集团是指由若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学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契约或资产为联结纽带而组成的职业教育办学联合体。
职教集团具有如下基本特征:职教集团不同于企业集团,它是一种以职业教育的教学、科研为主要活动的教育联合体,不以盈利为目的;职教集团各个组成单位仍保持独立法人资格,各组成单位在法律地位上是完全平等的;职教集团一般以一所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优、社会声誉高的职业学校为核心和龙头,联合若干相关专业的职业学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组建而成,在职教集团的活动中,集团的核心学校发挥着主导、示范、辐射的作用;职教集团各个组成单位主要以契约(集团章程)为联系纽带,在集团章程的指导、约束下,分工合作,共同开展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及相关服务活动;职教集团本身一般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职教集团的类型
(一)按照职教集团成员单位的联结方式划分
1.以资产为主要联结纽带的职教集团
这种类型职教集团的主要特点是:集团核心学校与集团其他组成学校及单位之间有密切的资产联结关系(全资、控股或参股)。这种类型职教集团的组建涉及产权的变更、拨款渠道的改变以及管理体制的变革等较为复杂的调整问题,组建难度较大。因此,在我国目前已成立的职教集团中,这种类型的职教集团还比较少见,主要出现在民办教育领域。
2.以契约为主要联结纽带的职教集团
这种类型职教集团的主要特征是:在维持集团成员单位原有隶属关系、拨款渠道、人事关系等不变的前提下,集团成员单位以签订合作协议或集团章程的形式联结在一起,在集团章程的指导、约束下,分工合作、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开展教学、科研及相关服务活动。这种类型职教集团的组建不涉及产权关系、拨款渠道、管理体制的变革与调整,与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冲突和摩擦较小,受客观条件约束较少,适用范围较广,成为我国组建职教集团的主流模式。我国目前已组建的职教集团绝大多数都属于这种以契约为主要联结纽带的类型。
3.资产—契约混合联结型职教集团
这种类型职教集团的特点是:集团构成单位之间的联结方式既有资产联结又有契约联结,其中集团核心组成单位以资产联结为主(全资、控股或参股),集团又通过订立合作协议同一些职业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协作关系,使他们成为职教集团的成员。
(二)按照职教集团组成单位的性质划分
1.校际合作职教集团
这是由若干所职业学校联合组成的职教集团。一般是以某一办学实力较强的学校为核心,联合同类专业的其他职业学校组成的职教集团。例如,1999年以苏州市旅游学校为核心,联合苏州地区其他6所旅游专业学校组建了苏州旅游教育集团。到2002年,苏州旅游教育集团的成员校已扩展到12所,范围从苏州地区扩大到南通、盐城、扬州等地区。2
2.校企合作职教集团
这是由若干所职业学校和相关企业联合组成的职教集团。例如,2003年7月浙江金华市机电专业职教集团在永康成立。集团以永康市职技校为理事长单位,成员单位有诸暨轻工技术学校、金华市九峰职业技术学校、武义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永康市求知职校、磐安县职业技术学校等,还有永康市的知名企业浙江铁牛公司、中国星月集团、浙江天行集团、中国群升集团、中国鹰鹏公司、浙江仁达公司、工商银行永康分行等加盟。3
3.多元合作职教集团
这是由职业学校、企业、政府部门、行业学会等多种性质的单位联合组成的职教集团。目前全国各地组建的职教集团大多属于这种类型。例如,2003年湖南成立了由湖南中华职教社牵头,以湖南科技职业学院为核心,包括全省11所高职学院、2所中等职校、1个培训中心以及创智集团、湖南省物资集团总公司等8家企业单位、1家科研所参与的跨行业、跨地域、跨层次的湖南科技职业教育集团。湖南科技职业教育集团在办学层次、专业设置、教育内容与人才培养规格等方面实行全面统筹。
三、职教集团的功能
(一)职教集团是实现职业教育资源整合、融通、共享的有效组织形式
1.可以扩大职业教育校际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职教集团是若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学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契约或资产联结为纽带组成的职业教育办学联合体。在这一联合体中,集团成员遵循共同的合作协议(集团章程),集团成员之间不需要分别签署合作协议。一所学校一旦加入了某一职教集团,就意味着它同集团中其他所有成员达成了同样的合作协议,而不需要与其他成员分别签署合作协议。另外,集团成员的合作是在集团董事会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下进行的,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每一个集团成员为监督合作协议的有效执行而必须花费的监督成本。由此可以大大降低职业学校校际合作的成本,进而大大扩展职业学校校际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2.为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融通、共享提供了一个制度化的平台
职教集团实际上为职业学校及相关机构之间合作和资源共享提供了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核心内容集中地体现在集团章程之中。集团章程明确地规定了集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集团成员之间矛盾和分歧的解决程序与途径,这就增加了集团成员对合作结果的可预知性并减少合作的不确定性,从而有利于增强集团成员的合作动机,协调集团成员的合作关系。集团成员在集团章程的统一指导下,能够有效地实现校舍、设备、实验实训条件、师资等的共享与互补,避免重复建设,从而提高职业资源的利用效率。
3.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突破阻碍我国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与共享的体制障碍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办学条块分割、分头管理问题十分严重。中等职业教育三类校分别由教育部门、行业企业、劳动保障部门多头举办、多头管理。职业教育办学的条块分割、多头管理严重地影响了我国职业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职业学校“小而全”,“小而多”。同一地区隶属不同部门管理的多所同类职业学校林立,专业重复设置,教学设备重复建设,彼此争抢生源、师资、设备。职业教育投入不足和资源闲置浪费两种矛盾并存。组建职教集团,可以在不改变各个职业学校原有的行政隶属关系、经费拨款渠道、人事关系的前提下,实现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一定程度上能够突破阻碍我国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与共享的体制屏障,在保留原有的“多头举办,多头管理”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下,实现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共享。
(二)职教集团的组建有利于促进校企合作,密切和强化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联系
1.有利于增强职业学校对行业企业的吸引力
通过组建职教集团,职业学校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从而有效地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实力。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实力的增强,意味着职业学校为行业企业提供人才、培训、技术、智力服务的能力增强,从而有利于增强职业学校对行业企业的吸引力。
2.有利于降低校企合作的交易成本,促进校企多边、多向、集团式合作
职教集团的组建,使校企合作的方式由个别学校与个别企业之间双边合作变成职教集团与多个企业多边、多向、集团式合作,这可大大降低单个学校与单个企业单独签约合作所需要的交易成本。另外,企业与职教集团的合作由于有职教集团整体实力和信誉作保障,可以大大增强校企合作的可靠性。因为在职教集团内部建立起了统一的行为规范和协调机制,所以一旦集团个别成员与企业在合作中发生矛盾或分歧,职教集团可以出面予以协调,从而可以有效降低合作的协调成本和监督成本,及时化解合作中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3.有利于整合多种社会力量,促进校企合作
职教集团的组建有利于将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力量整合起来,从而增强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的联系纽带。从我国各地组建职教集团的实践来看,大多数职教集团均将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吸收为集团的会员,这就使职教集团有可能利用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与行业、企业的特殊关系来加强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和联系,这一点往往是单独的职业学校难以做到的。
(三)职教集团的组建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1.有利于发挥职业教育重点学校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我国职教集团一般是以一所办学水平高、社会声誉好、办学实力雄厚的职业教育重点学校为核心和龙头,联合若干相关专业的职业学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组建而成。在职教集团的活动中,集团的核心学校通常发挥着主导、示范、辐射的作用。职教集团的组建使集团的核心学校有条件和渠道利用自身在办学思想、师资、设备等方面的优势,对集团内其他同类学校施加积极的影响,提高办学水平、师资水平,从而提高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
2.有利于加强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
一方面,职教集团的组建可以加强集团成员学校在同类专业方面教育教学思想的交流、师资交流、专业教学的研讨以及实验实训设施的共享,增强专业开发能力;另一方面,组建职教集团,还可以通过集团统筹,实现各个组成学校在学科和专业建设上的合理分工。集团内的学校可以依据各自多年办学过程中形成的行业关系、师资力量、实验实训条件以及招生就业渠道等方面的优势,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特色专业和学科,避免集团内不同学校之间在学科和专业上的重复建设。4
3.有利于职业学校推进学分制改革
目前,我国职业学校推进学分制改革的一大障碍是单个学校师资和办学条件有限,无法开设出足够、多样的课程来满足学生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选课需求。另一大障碍是单个学校学生规模有限,导致虽然有些课程学校可以提供,但由于选修该门课程的学生太少而使开设该门课程规模不经济,从而无法满足选修该门课程学生的学习需求。由于通过组建职教集团,则既扩大了集团在校生的规模,又增强了整个集团的办学实力。在职教集团内部,各个集团成员学校可以开展学分互认,学生可以在集团内的学校之间自由选课,可以为扫除学分制实施的上述两大障碍创造有利条件。
(四)职教集团的组建有利于促进中高职衔接与沟通
1.有利于中高等职业学校在课程上衔接和沟通
目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和沟通的渠道并不畅通,这既制约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也不利于高等职业教育办出职教特色。导致我国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和沟通不畅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教育部门内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分属两个部门管理,在管理体制上割裂了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天然联系,这就为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沟通和衔接造成了一些体制障碍。在中高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短期内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如何创造有利的条件,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沟通和衔接,就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发展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组建以高等职业学校为核心和龙头,联合若干所同类专业中等职业学校的职教集团,为我们解决这一问题展现了一条切实可行的思路。
2. 有利于中高等职业学校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我国目前成立的许多高等职业学校是从普通专科学校改组、改制而成的,这类高职院校在教学上缺乏举办职业教育的经验,普教色彩较浓。而我国中等职业学校举办职业教育的时间较长,已形成了相对成熟的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和方法。在职教集团内部,高职院校可以通过与中等职业学校的交流和研讨,学习和掌握举办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规模,创新高职教学模式,办出职教特色。中等职业学校也可以通过与高等职业院校的交流和学习,加强专业理论教学。
(五)职教集团的组建有利于加强职业教育管理
1.有利于加强职业学校的自我管理
职教集团是由若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学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契约或资产联结为纽带所组成的职业教育办学联合体。一方面,集团成员的办学行为要受到集团董事会的指导和监督,要求集团成员按照集团章程来规范自己的办学行为,这就使职教集团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了行业自律的功能;另一方面,若干所职业学校联合起来组成职教集团,会在各个职业学校之间建立起某种共同利益,这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同利益,会促使集团成员之间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有利于遏制个别学校不规范的办学行为。
2.有利于改进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管理
职教集团实际上具有社会中介组织的性质和功能,它可以成为政府和职业学校之间的中介。一方面,政府通过职教集团来管理职业学校,有利于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政府可以将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管理职能委托职教集团来运作,这样既可以减轻政府的管理负担,又可以强化职教集团自身的统筹管理职能。另一方面,职业学校通过组成职教集团可以提高自身在行政管理中的社会地位,增强保护自身合法利益、抵制政府不合理干预的能力。
(文章来源:《职业技术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