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红包”治理工作的通知

2016/04/23  点击:[]

各市、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省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省直机关纪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六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红包”问题治理,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厚植我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现就进一步深化全省“红包”治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省委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决策部署,将“红包”治理不断引向深入。深化“红包”治理,是全省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内容。2013年9月开展专项治理以来,各地各部门紧盯“红包”问题,持续发力,不断深化,“红包”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手、不收敛,一些地方和领域“红包”问题还比较突出,防止“红包”问题反弹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群众对此还有很高的期盼和要求。开弓没有回头箭,解决“红包”问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紧盯不放,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省委、省纪委横下一条心,决心持续保持高压的态势,坚决遏制违规收送“红包”的歪风,坚决清理影响我省政治生态的雾霾。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高位推动的力度不降、锲而不舍的劲头不松、重典治乱的决心不减、敢于碰硬的勇气不泄、宽严相济的政策不变,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把握节奏和力度,一锤接着一锤敲,打好“红包”治理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

二、层层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红包”治理工作格局。深化“红包”治理,各级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部门的政治生态和党员干部的健康成长负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级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要抓好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坚持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省直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弘扬担当精神,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抓好本系统、本行业的“红包”治理,树立行业新风。各市、县(区)要把“红包”问题治理作为全面推进“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重要任务,纳入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用铁的纪律、严的举措,扎实推进“红包”治理常态化。要强化压力传导,通过约谈、调度推进、情况通报、实地督查、考核问责等有效方式,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实到基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红包”治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切实解决基层行政执法和为企业、群众办事服务中发生的“红包”问题,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省纪委六次全会要求,在深化教育、医疗、殡葬、税务四个系统“红包”问题治理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和服务企业、群众的单位和人员的“红包”问题治理工作。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增强全会任务意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精心安排部署,有力有序推进。今年要结合开展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推进公安、交通、环保、住建等四个系统的“红包”治理工作,公安等四个系统的党委(党组)要作出具体部署,突出交警、消防、基层民警、运政执法、出租车管理、治超治限、环境监察、环境评估、城市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领域和对象,坚决整治“红包”歪风;教育、医疗、殡葬、税务等四个系统,要深入推进、持续发力,抓好省纪委“红包”治理约谈问题的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深化和拓展“红包”治理成果;其他基层行政执法和服务企业、群众的单位,要主动推进,把治理“红包”问题作为改进作风、公正执法、服务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以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实效取信于民,让基层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专项治理成果。

四、运用教育、监督、惩治、制度多措并举开展综合治理,使干部远离“红包”侵害。深化“红包”治理,重在教育提醒,要在抓住现行,贵在源头防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教育放在突出位置,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拒收拒送“红包”纪律教育,做到教育在先、提醒在前,严格管理、严格约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利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以及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开展正面舆论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浓厚“红包”治理氛围。各地各单位服务窗口都要在显眼位置设立拒收“红包”警示提醒牌,并公示举报电话和举报方式,引导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要积极探索发现问题、抓住现行的有效途径,运用明察暗访、财务检查、巡视巡察、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问题线索。对领导干部违纪案件中涉及其他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绝不放过。对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无论是收“红包”的还是送“红包”的,一律严格执行“先免职再处理”的纪律政策,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有职务的丢帽子,无职务的丢面子,形成持续高压震慑。对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导致“红包”问题多发频发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深入研究“红包”治理的治本之策,针对“小金库”纠而复生、财务管理不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建立健全有效的规章制度和防控机制,让那些想钻空子送收“红包”的人“有想法没办法”,努力在全省营造不需送“红包”也能顺利办成事、办好事的良好环境。

为实时掌握情况、推动工作,深化“红包”问题治理工作实行月报制度。请各地各有关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推进工作、开展检查、查处“红包”问题等情况上报省纪委(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并认真填报深化“红包”问题治理工作情况月报表和违规收送“红包”问题查处情况统计表。联系电话:0791-88910120,邮箱:sjw_lzs@163.com。省纪委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约谈,适时进行通报。

中共江西省纪委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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