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南 温如军)目前,全国妇联、人社部等部门正在调研弹性退休制。北京市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所长谭琳表示,相比“女性延迟退休”,弹性退休制将对退休年龄设置上下限,男女均享有选择何时退休的权利。
谭琳日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2012年的市人代会上,她计划提交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建议。将不仅涉及妇女退休年龄问题,还有妇女在工作中晋升、继续学习的保障、退休以后的出路问题。
据介绍,全国妇联、人社部等国家有关部委正在调研弹性退休制。相比较此前颇受关注和争议的“妇女延迟退休”,这一制度更具合理性,也更能体现男女平等。
调研解读
“男女在上下限间都有选择权”
2011年,全国妇联曾发布调研报告,称同意男女同龄退休的被访者超过五成,特别是同意男女干部同龄退休的比例更是接近六成。不过,对于女性退休年龄延长,女职工受访者中选择不同意的比例略高于同意者。
谭琳代表向本报记者介绍,相比较之前的“延迟女性退休年龄”,现在全国妇联、人社部等国家部委,正在调研的是“弹性退休制”。
弹性退休制不是简单地一刀切,而是让男女在退休年龄上有选择权。“比如男女有个共同退休年龄的下限,50岁或55岁,到这个年龄可选择退休。同时也设置上限年龄,比如男女都是60岁,让男女都有机会在上下限之间有选择的权利。”谭琳表示。
目前,这一制度仍处于调研和政策分析阶段,何时能出台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国家有关部门要统筹考虑人口、社会保障以及就业等因素。”谭琳表示,从长远看,实行弹性退休制度是趋势,相比“延迟女性退休年龄”,这一制度更能体现男女平等和公平,可照顾到更多群体的利益。
新闻延伸
现行退休政策已“坚持”五六十年
根据现行规定,目前我国男女法定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据了解,女性比男性早5到10年退休的政策,沿袭的是上世纪50年代的相关规定,当时规定退休年龄性别差异的初衷是为了照顾女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女性的身体状况、受教育程度和家庭负担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因此,近年来关于消除男女退休年龄差异、延迟女性退休年龄的呼声日渐高涨。在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也有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相关议案和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