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2日电 据国家海洋局网站消息,近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调整国家海洋局机构编制。
中央编办同意国家海洋局机关设立海岛管理司,并相应增加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海岛管理司的主要职责是:拟订海岛管理政策与技术规范,编制并实施海岛保护规划,承担海岛使用的论证评估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登记和使用金征收等工作,承担海岛名称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海岛综合调查和监视监测工作。
原海域和海岛管理司更名为海域管理司,主要职责是:承担海洋开发利用的综合协调,拟订海域使用管理政策与技术规范,编制并实施海洋功能区划,承担海域使用监视监测、论证评估、项目审核、使用权登记、使用金征收等工作,审核和管理海底电缆管道铺设,承担海域界线管理工作。
中央编办还批准设立国家海洋局海洋减灾中心。其主要职责是:承办海洋灾害风险区划研究和风险评估的具体工作;承担海洋灾情调查评估的技术工作和海洋应急指挥平台管理、运行等工作,开展海洋防灾减灾领域科学研究、装备研发等工作;承担相关教育培训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