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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用生命赎罪警醒世人

2011年04月24日 22:18 佚名 点击:[]

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4月23日新华网)

药家鑫故意杀人案在历时半年的侦查审理后,药家鑫一审因杀人灭口被判极刑。无视伦理、挑战法律的药家鑫罪有应得,彰显了社会公平,是法治的必然,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尽管此案尚有二审和最后的复核核准程序,但法院的公开审理和舆论的热议围观,已经使此案成为一堂全民教育课。

从社会舆论交锋到法官依法裁定,药家鑫案在法庭内外备受社会瞩目。公众在这一案件上各抒己见、明辨荣辱,也是社会法庭对此案进行的道德拷问。剖析药家鑫的犯罪动机、究其社会根源,人们从中可以得到很多的警示与启迪。

严惩药家鑫是普法守法的法治教育课。纵观此案的审理过程,要不要给予药家鑫悔过自新的机会成为案件争议的焦点。法官依据犯罪事实和法律规定,对以“激情杀人”、“初犯偶犯”、“有自首情节”为由的从轻处罚辩护,义正辞严地说不,既维护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也廓清人们对诸多法律规定的误读和认知歧义。药家鑫被判极刑告诉人们,在法治社会里,任何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承担其应有的法律和道德责任,谁也不要指望通过各种手段逃脱或减轻处罚。此案生动地诠释了“一失足成千古恨”这句话。一些人为一念之差酿下苦果,可并不是所有的过错都有改正的机会,药家鑫以生命的代价赎罪,警示着国人。

严惩药家鑫是珍重生命的人性教育课。反思药家鑫把交通肇事激化为故意杀人的心路历程,错上加错的理由竟是缘于伤者记住了自己的车牌号码,竟是“农村人难缠”的偏执歪理,其泯灭人性、漠视生命的畸形病态昭然若揭。更为可怕的是,在物欲横流、道德滑坡的当下,持这种心态的人绝非个例。且不说制贩有毒食品的无良商家的图财害命,前不久在上海发生的留学生在机场向母亲连刺九刀的恶性事件,缘由竟是母亲未满足其索钱的要求。药家鑫无故残害一个仅有26岁的年轻母亲,而且是连捅8刀,其心狠手辣令人发指。此案再次警示人们,生命诚可贵,加强对社会尤其是年轻一代珍重生命的人性教育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严惩药家鑫是对个人主义、金钱至上心理的警示课。责任缺失、心浮气躁是当下中国的社会通病。纵观此案,驱使药家鑫肇事后杀人灭口的心理动因是其逃避为过错买单的责任,是交通肇事伤人有可能对其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和对自己“前程”的负面影响。正是这种事事以“自我”为核心,处处以“金钱”作考量的极不负责的浮躁心态,促成了其万劫不复的一念之差。药家鑫在举起屠刀时,不曾想到此举对受害人及其家庭造成的巨大痛苦,更未曾料到自己会为逃避责任付出生命的代价。此案警示国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才是社会和谐的至高境界。每个人既为社会的一份子,就应当担负一定的社会责任,凡事多一些冷静思考,少一些浮躁冲动,多一份责任担当,少一丝自私自利,社会就会多一些幸福与安宁,少一些痛苦与遗憾。

有人说,智者以别人的惨痛教训警示自己;愚者用自己的沉重代价唤醒别人。愿人们从药家鑫咎由自取案例中得到活生生的人格教育和心灵洗礼,做头脑清醒、警钟长鸣的“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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