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精神是大学的灵魂,对大学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对于正处在激烈变革时代的我国大学来说,要想把自己建设成为“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大学,培育大学精神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培育大学精神需要诸多条件,进行长期而艰苦的探索。这里仅就培育大学精神的方法论原则提出一些看法。
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
一所大学特有的大学精神,既要体现作为大学的总体特性和普遍要求,又要彰显自己的个性特点和鲜明特色。从这个意义上说,大学精神是普遍要求与个性表达的有机统一。培育大学精神,既应着眼于大学的普遍性即共性,又应立足于每所大学的特殊性即个性。
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大学有其共性。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是大学最基本的职能。因此,育人为本、科学求真、批判创新、责任担当等,应该是所有大学的普遍价值追求。对于任何一所大学来说,培育自己的大学精神,理应全面体现作为大学的这种普遍价值追求。但就每一所大学而言,由于特定的历史传统、地域特色、社会环境、办学理念等方面的差异,又有其个性。尤其是在当代,大学之间的角色分化越来越明显,出现了形态迥异、各具特色的各类大学,也必定会孕育出特殊的、富有个性的大学精神。一所大学富有个性的大学精神,是这所大学在长期发展中沉淀的思想精华,集中反映了这所大学的个性追求和特色。如果没有富有个性的大学精神,一所大学就难以有强大而持久的生命力。因此,在培育大学精神时,每一所大学都应该在充分挖掘传统文化资源、紧密结合时代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发展的理念、战略和规划,建构具有自己特色和个性的大学精神。
传承与创新的统一
大学精神的培育,既是对历史传统的一种积淀和传承,又是对当下现实的一种批判与创新。大学精神要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传承,在传承与创新的统一中实现传统精神和时代精神的融通。
传承就是有选择地吸收、传播和发扬民族的、大学的优良文化传统。之所以要传承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是因为任何类型的大学都是在特定民族文化的熏陶中产生和延续的。培育大学精神,必须广泛吸收本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体现民族的精神、气质和性格。之所以要传承大学的优良文化传统,是因为一所大学特别是办学历史较长的大学,在办学过程中往往会形成一些独特的文化传统。这一独特的文化传统是其大学精神得以生成和发展的最为重要的资源之一,大学精神就孕育于这种传统之中。一所大学要培育自己的大学精神,就必须系统总结长期以来的办学思想和经验,继承优良的、有生命力的文化传统,并采取制度化的方法,使全校师生员工能够理解、认同并弘扬这些文化传统。除了传承,创新也是培育大学精神的重要环节。创新就是立足现实,体现时代要求,不断丰富大学精神的内涵。每一所大学都应根据时代要求与社会需要,树立创新观念,养成创新思维,增强创新能力,不断对既有的大学精神进行完善和超越,从而丰富和发展自己的大学精神。
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
大学精神的培育,既是一个遵循大学发展规律的自然历史过程,又是一个不断满足和实现人的需要的能动过程,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过程。合规律性是合目的性的前提,合目的性是合规律性的归属。
培育大学精神要坚持合规律性的原则。所谓合规律性,就是要不断认识和把握大学发展中各组成部分及各个环节之间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按照大学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形成科学的大学发展理念、战略和规划。合规律性就是求真,亦即求真务实。它要求我们在培育大学精神时不能急于求成,希冀一蹴而就。真正的大学精神都是源于大学长期的历史发展和文化传承,需要世代大学人按照大学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行科学探索和精心培育。培育大学精神还要坚持合目的性的原则。所谓合目的性,就是在认识和遵循大学发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把实现人的目的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培育大学精神的根本。合目的性就是求善,亦即人文关怀。大学不是抽象的存在物,而是由现实的人构成的,大学精神是通过现实的个人来体现和实现的。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人文关怀,是培育大学精神的重要环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在培育大学精神的过程中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人文关怀,就是在培育大学精神的过程中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使广大师生员工切身体验、真正认同和充分接受自己所在的大学,把大学作为自己的精神家园。
理性与激情的统一
大学探究知识、追求真理、传承文化、积极创新的过程,是一个理性与激情交相互动的过程。因此,大学精神也是介乎理性与激情之间的一个范畴。这决定了大学精神的培育既是一个理性探索的过程,也是一个激情洋溢的过程。培育大学精神,既需要激情的理性,也需要理性的激情。
理性是大学尊重科学和追求真知这一本质属性的体现。现代大学是传递、应用、创造高深知识的场所,是进行精神生产和文化传播的场所,培育大学精神需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追求真理的探究精神、敢于质疑的批判勇气。大学必须坚守学术为本、理性探究的科学精神。只有这样,大学精神才能不断孕育发展和完善成熟。大学精神又体现为一种活力,它最终要通过个体富有激情的行为予以彰显。马克思指出,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列宁也指出,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激情表现为对特定目标的高度关注和强烈情感投入,表现为一种对未知事物的兴趣、对真理的热爱、对社会和国家的责任感、对事业的忠诚等。激情催生探索、触动灵感、驰骋想象、激发创造,激励大学人在干事创业中进取、拼搏和创新,是大学发展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缺乏激情,大学人就会失去想象力,失去创新的冲动和勇气,大学也就会缺乏生机和活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激情是培育大学精神的原动力。
说与做的统一
培育大学精神既是一个理性思考、思想碰撞和言语谈论的“说”的过程,又是一个见诸行动、付诸实践和追求实效的“做”的过程,是说与做相统一的过程。这种统一是唯物主义知行观的基本要求。
大学精神既以观念形态呈现于大学的办学理念、校训、校风、校园文化等之中,又以物质形态内蕴于大学课堂、基础设施、校园风景等之中。培育大学精神需要“说”。说即知,亦即知识传授、理性探索、理论求解、思想交锋等。大学精神常常以特定的概念或命题来概括、表达和呈现。培育大学精神,需要大学人的自觉思考,需要一代一代大学人自觉地总结、概括和完善大学的办学理念、校训、校风等。培育大学精神更需要“做”。做即行,亦即积极行动、勇于实践、谋求实效等。大学精神不是人为设定的,也不是少数人头脑中的理念产物,更不是简单的应时口号。从根本上说,一所大学的精神既是在其长期的办学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约束大学行为的价值取向和规范体系以及体现这种价值取向和规范体系的独特气质,又是超越“象牙塔”向公众展示出的品牌形象,是一种需要行动来体现的价值观,是“行”和“做”。只有在切实的践行中,大学精神才能确证自己的真实性,真正发挥凝聚人心、传承文化、引领社会、匡正时弊的功能,并不断使自身趋于成熟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