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示范性高职院校,浓厚学校的文化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征集道路、楼馆和广场、花园的命名,对获奖和录用的命名一律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名原则
突出生态化、人文化和人性化的原则,命名既要对所命名对象特征进行描写,又要赋以精神文化方面的提升;既要体现个性特点,又要融合整体性。做到物质和精神的融合,个性与共性的统一。
二、命名的范围
重点命名四纵二横的六条道路、一个广场、两个花园、两栋大楼。
(一)道路
1、四纵(南北向)
①原师范主干道。艺术楼、学生公寓西侧,运动场场东上。
②荷塘东边道。实训大楼东侧,第一教学楼西下。
③一教楼前广场东路。广场东侧,第四食堂西下。
④校园东头半坡路。图书馆西下,第四食堂东上。
2、二横(东西向)
①连接校门口大道。东起图书馆,西接原师范主干道。与中山西路平行。
②第一教学楼后面大道。东起四栋学生公寓,第一教学楼、荷塘、艺术楼以南,西接原师范主干道。
(二)广场。第一教学楼前,中有一喷泉。
(三)花园(重新命名)
1、原沁园。实训大楼以南,荷塘以西,艺术楼以北,原师范主干道以东。
2、原毓秀亭。
3、第四食堂北侧。
(四)大楼
1、科技综合楼。拟建原福利院地址上。
2、膳食中心。拟建在原第四教学楼地址上。
三、命名评奖
每个命名评出一、二、三名,师生不限,第一名为录用者。对获奖者给予一定奖金。
四、交稿地点时间。
1、纸质稿交院党政办公室。
2、电子稿发yc3204052@163.com
3、交稿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0日。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201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