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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高校德育创新发展研究成果评选的通知

2012年03月05日 15:06 佚名 点击:[]

各系、(院、部、所):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关于举办第四届高校德育创新发展研究论坛的预通知》和《高校德育创新发展研究成果评选办法》精神,为做好我院参加全国成果评选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每校限报1-5项。请各高校按照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推荐。

为促进成果转化,凝聚和激励高校德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队伍,推动德育工作创新发展,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对这次评选的奖项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对获奖成果授予证书,并给予奖励。

二、申报资格

1.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

2.申报者:申报者可为个人,也可为由若干人员组成的研究小组,但须指定一位牵头人(合作研究成果必须为第一署名人),每人或每小组限报一项。

3.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可为学术专著、理论文章、研究报告(包括工作成果)三类,起止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今,具体要求如下:

(1)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个人论文集可单独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单独申报。

(4)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独立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5)以工作成果为主要内容的研究报告,须围绕当前实际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理论概括,形成经验性、规律性研究成果。

三、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以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用A4纸印制、左册装订)以及电子版。

(2)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支撑材料3份以及电子版(学术专著类成果除《申报评审表》外,其他材料可以只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成果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

四、申报程序

1.各高校对本单位《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支撑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并签署意见。初审主要审查:(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是否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评审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办法的规定;(4)《申报评审表》中,成果简介引用的内容是否准确、客观,表达是否准确、规范。

2.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10日(以邮戳为准,过期不再受理)。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附件一:附表1:申报一览表

附件二:附表2:申报评审表

科研处

2012年3月1 日

上一条:转发教育部关于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宜春市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2011)规划项目课题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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