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所):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西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11]12号),我们现在开始本次申报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1)以学校为单位填写的《江西省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一份及电子版;
(2)《江西省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不含装订在附件材料上的一份)及电子版;
(3)成果及附件材料。附件指被有关部门采用、评价的证明材料,领导批示,社会对本成果的反响材料以及评论文章,转载情况等。论文类成果复印件应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及成果。
二、各种材料的装订报送方式
1、每项申报报送一套成果及附件材料,每份材料须单独用燕尾夹装订,内含《申报评审表》、成果及附件各一份,按《申报评审表》、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2、《申报评审表》、《申报一览表》及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在材料左侧装订。
3、申报成果及材料如不能报送原件,可用复印件,但必须由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由负责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
三、每项申报交评审费100元。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一:赣教社政字[2011]12号:申报第十二届社科优秀成果奖通知.doc
附件二:江西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三:江西高校科学研究优秀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一览表.
科研处
201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