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直各部门、各系(院、部、所):
按照国家规定,5月1日—3日放假三天,5月3日学生返校上晚自习。请相关部门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值班等安保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一条: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通知 下一条:4月29日(周四)下午三、四节课在实训中心409教室举行胡喜如老师的《概论》课公开教学,届时请各位老师前往参加并作好听课记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