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
现将2013年度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学科范围
2013年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2)青年基金项目。(3)自筹经费项目(指有横向经费的项目,到账经费不低于5万元)和少量无经费资助项目。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报者应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科发展需要,结合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教育科学和教改内容的研究项目不属于本次受理范围。
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管理学;(2)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经济学;(12)政治学;(13)法学;(14)社会学;(15)民族学;(16)新闻学与传播学;(17)图书情报文献学;(18)教育学;(19)体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请申报时按以上学科名称对应填写。
二、申报条件
1、本次研究项目的申请者(指课题负责人)必须是我省普通高校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其中,规划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青年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年龄限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不符合申报条件者必须有两名正高职称、同研究方向的高校教师推荐。
2、申报自筹经费项目必须获得校外有关部门、企事业等单位的经费资助(不低于5万元),附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确定无经费资助项目必须有申请者的承诺,即申请人在申报材料中表示同意项目经费零资助。
3、为保证申请人有充分的时间完成更高层次的研究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未完成历年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各类研究项目(含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招标课题)者。
(2)未完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教育部重大招标项目、基地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3)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所申请的项目如获得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本次项目评审不再立项。
三、申报办法
1、本次申报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请各高校组织教师按照《关于网上申报2013年度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说明》(见附件1)申报。纸质材料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送,学校社科(科研)处要对申报课题进行审核把关,并填写审核意见。
2、申报数分配(规划项目、青年项目申报总数)
南昌大学80项;江西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各60项;江西中医学院、赣南医学院、南昌工程学院、江西警察学院、新余学院、江西教育学院、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各20项;江西科技学院、南昌理工学院、景德镇高专、萍乡高专及各独立学院各15项;其他本科高校各40项;其余学院各10项。
3、申报材料:
(1)《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A表3份(至少一份原件),(B表)5份。
(2)《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以校为单位填报,加盖学校公章)2份及电子版。申报自筹经费项目的,其《申报一览表》要分开单独填报。
四、申报截止日期及报送地点
网上上传时间:2012年12月20日-2013年1月12日;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3年1月9日、10日(邮寄材料请保证在此日期前收到),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报送地点: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红角洲校区A楼106室,或江西师范大学老校区指挥塔楼209室,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材料地址: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江西科技师范大学A楼106室徐利英收,邮编:330031。联系人:徐利英,联系电话:0791-83832199 13677091191。或联系李剑萱0791-88120130,13870953281。
附件1:关于网上申报2013年度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说明
附件2:2013年度江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江西省教育厅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