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5年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 “双师”素质提高培训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3年以上相关专业教学专业课教师。
二、培训内容
(一)教师培训
1.教育教学能力:围绕专业理论及实训教学的设计与组织实施,重点解决教师在职业教育教学方法、信息化教学技术在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中的应用等方面能力。
2.科学研究能力:围绕推动教育教学改革,重点解决教师在专业人才培养标准研究、项目课程标准与教材及资源开发、课题申报与教学成果提炼等方面能力。
3.专业技术能力:围绕推动教学与课程改革,重点学习本专业、本行业的前沿技术,强化教师专业技能技术操作能力。
4.专业发展能力:围绕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紧缺专业建设需要,重点解决教师在专业操作、实训设备改造和开发、实验实训室建设和改造、技术服务和咨询等方面能力。
三、培训安排
.教师集中培训1个月,8月2日14:00到对应培训基地报到。
四、报名办法
报名网站为“江西省职业教育综合管理平台”(zjsz.jxedu.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报名系统自5月10日开放,6月30日截止。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教师用户报名:用户名为教师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末6位。登录后立即修改密码,按要求完善相关信息。
报名步骤:选择“培训会议报名系统”,初始密码“1”,密码可自行修改。按照“年度(2015)—培训名称(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素体提高培训)—培训基地名称—专业名称”顺序查询到报名专业即可选择报名。
2.学校用户审核:选择学校名称,初始密码为654321。选择“培训会议报名系统”,初始密码“1”,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同时审核教师报名信息。增加新教师用户请在“系统管理—教师信息”中操作。
由于“管理平台”近期与“江西省职业教育师资管理平台”合并升级,目前处于试用阶段,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0791-86281136,18807002350。
五、经费
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教师培训经费为每人每期3000元 (含培训期间教材资料费、食宿费等),在省职业教育专项师资培训经费中列支,教师培训交通费由派出学校按规定报销。
六、参培教师管理
1.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参培教师,不得无故缺席培训,如因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训,应及时向学校报备。
2.参培教师应严格遵守省教育厅和培训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培训基地管理。
参培教师在培训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学校的教学或其他工作任务,原则上不予请假。确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事假不超过16学时、病假不超过24学时。参培教师请假须提供学校书面证明;病假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培训基地备案。
3.参培教师违反培训纪律和基地管理制度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通报批评、取消培训资格等处理。累计旷课达到8学时者,给予批评教育,且不得评为优秀学员。累计请假超过规定学时或累计旷课达到16学时者,取消培训资格。
对于扰乱培训秩序的或取消培训资格的教师,已发生的费用由所在学校或个人负担,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七、申报专业及程序
护理、学前教育、电子商务、汽车运用与维修。各部门把拟参加培训的教师名单、基本情况(性别、年龄、学历、职称),5月21日前发教务处邮箱。经校领导批准后,参培老师按报名办法在网上报名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考核管理
教师培训考核:为全面提高培训质量,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核。通过考核且成绩及格的教师视同达到江西省教育厅《关于< 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意见》(赣教职成字〔2012〕62号)所规定的职业技能方面认定条件。成绩不及格者,需重新参加培训。
九、联系方式
培训期间如有问题建议,可向省教育厅职成处反映,联系人:熊辉凡,电话:0791-86765150。
江西师范大学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小华,13803537362。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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