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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宜春市2016年社会发展和软科学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6-04-11 10:09:41 佚名   点击:[]

各有关部门:

现将申报2016年社会发展和软科学科技计划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

㈠ 支持领域

医疗卫生、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社会管理等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及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㈡ 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组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基础和条件,已基本落实项目经费。

2.项目主要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学术水平,具有良好的工作信誉或科研资信,能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3.项目研究目标明确,针对性强,研究内容重点突出,须附有可说明项目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技术报告、查新报告、评价报告、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研究成果能够直接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4.凡在市本级注册(含袁州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5.项目实施期限为1-2年。

二、软科学科技计划项目

㈠ 研究方向

1.大众创新创业体制机制有关问题研究

2.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有关问题研究

3.科技与金融结合相关问题研究

4.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发与培养相关问题研究

5.科技报告制度和创新调查制度相关问题研究

6.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

7.科技成果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网络及统计报告研究

8.科技服务业发展、中小企业创新服务体系相关问题研究

9.“互联网+”相关问题研究

10.科技入园模式及科技园区管理,科技特派团富民强县工程服务模式问题研究;

㈡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软科学研究机构或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单位,有一支学科结构和人员结构合理、能胜任研究任务的团队。

2.项目申报负责人原则上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凡在市本级注册(含袁州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和科技服务机构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4.项目实施期限为1年,通过研究,发现影响我市科技改革与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以及我市科技改革与发展提出切合实际、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建议和对策,并形成有关研究分析报告,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在政府民主科学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以书面申报的方式进行,项目申报书请在本通知附件下载。

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2016年4月22日前报送至科研处,逾期恕不受理。

科研处

201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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