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定为2019年1月14日—1月16日,考查科目在2019年1月11日前结束。为使本次考试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1、请相关学院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确定本学期考试科目,于2018年12月7日前以纸质稿形式(加盖学院公章)交教务处。
2、通知考试科目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将试卷交所属学院,各学院将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的试卷在2018年12月19日前送交教务处,监考考表于2019年1月7日前交教务处。
3、各学院按要求布置好考场,考场按6×5布置,并组织各班召开有关“考风考纪”主题班会,考前组织监考教师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强调监考职责和监考要求。
二、阅卷、成绩归档工作:
1、考试结束后,立即组织教师按要求进行阅卷。
2、考试科目及考查科目的任科教师,抓紧时间按要求做好成绩的总评和成绩的录入工作(教务系统于2019年1月12日00:00开通,2019年1月26日24:00关闭)。为便于学生及时查询成绩,请教师务必在教务系统开放时间内录入成绩。
3、任课教师必须在2019年1月23日前将原始的《学生学期成绩登记表》签名后交“教学任务”下达单位予以审核,并加盖公章后连同试卷一并交到相关学院。
4、各学院按要求做好试卷、成绩整理归档工作(不需要交教务处),确保学生能准确查询在校所有成绩。
教 务 处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