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2013届毕业生毕业补考和2012届毕业生第二次毕业补考(因5月18日进行护士资格证考试)定于5月1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成绩管理系统中导出2013届毕业补考学生名单、考试科目等信息,并进行核对,如有流生、休学等情况要作说明。
2、考场安排:每个考场至少30人。
3、监考安排:一个考场安排2位监考教师,系(院)领导担任主考和巡视,教务干事负责考务;各系(院)要在5月15日以前将监考安排表交教务处。
4、科目安排:各系(院)应本着科目集中(同一科目只能安排一场)的原则安排考场和场次,人次多的,要将大、中专分开设立考场;人次少的科目,可以同时安排2门以上科目在同一考场、同一场次进行补考。
5、试卷准备:各系(院)通知相关教师做好命题工作,如需要印制的,请在5月10日前交教务处印制。
6、试卷评阅:补考完后,由各系(院)立刻组织有关教师阅卷,阅卷完毕后,教师应将所阅试卷交系(院)备查,并由各系(院)教务系统管理员将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教务系统在5月19日-5月28日处于录入状态),同时,交一份补考不及格学生名单(学号、姓名、班级、科目)到教务处。
请各系(院)将补考事项通知相关学生,逾期将不予补考。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