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院、部:
为有序安排好本学期结束前工作,做好新旧学年的衔接过渡,全面落实教学改革任务,特对教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完成本单位学期教学工作总结(6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交教务处,请加盖公章)。
2、全面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标准》、《学生专业技能考核大纲》的制(修)订任务(6月底前完成,并将电子稿发至教务处邮箱)。
3、在各层次教学班全面实施新制(修)订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标准》和《专业技能考核大纲》(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开始)
4、完成第三批共6门(手工制作、免疫学检验、PLC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实务、学前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财务管理)校精品课程的中期督查工作(9月份。从本批次开始,精品课程的评审以申报和课程网站建设为主,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立项或不予经费支持)。
5、开展第五批校级精品课程的续评工作(9月份。请准备申报的课程组利用暑假完善申报网站)。
6、完成教师学期教学工作考核(6月10日前,《考核表》放入系院部教师业务档案)
7、完成成绩录入(6月28日系统关闭)。
8、开展第二批《课程标准》申报立项工作(9月份)。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