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赣财办购〔2017〕1号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
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为了落实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做好2017年政府采购工作。我们制定了《2017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供参考。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采购工作。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7年2月26日
2017年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要点
2017年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有关会议精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关于构建结果导向型政府采购制度的总体思路,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效率,增强采购透明度,落实政策功能,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和管理,切实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一、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
围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江西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江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二、推进政府采购各项改革
进一步简政放权,制定我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适当提高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进一步改革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简化、优化审批审核流程。加快推进网上商城建设,研究实施将“互联网+”模式引入政府采购管理,选择部分协议供货产品开展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试点,2017年完成省本级网上商城平台建设并正式营运。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研究符合国际规则的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大对省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扶持力度。督促采购单位贯彻落实绿色采购政策。积极支持省内名优特产品龙头生产企业纳入协议采购目录。搭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支持我省中小企业融资,进一步做大“政府采购贷”信贷规模。
四、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模式,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做好省、市、县各级财政部门联动的代理机构执业情况检查。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案件,加大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加强政府采购相关主体信用评价,建立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情况记录制度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协同监管机制,对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实现动态监管。
五、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完善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加强动态监管的技术保障。加快推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推动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各设区市、县(市、区)的应用,逐步建立一套覆盖全省政府采购全流程的电子化服务、交易、监管体系。
六、做好政府采购宣传和培训工作
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的宣传培训工作,积极宣传和解读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加大对省直各单位、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采购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各设区市、县(市、区)政府采购办、省直有关部门业务人员业务素质,从2017年起,计划用2-3年的时间将省直各单位、各设区、县(市、区)政府采购相关业务人员轮训一遍。
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印发
上一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下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