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部门、各系、院、部、所:
按照国家规定,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补星期五的课。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和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分别补星期五和星期一的课。
请相关部门在假期安排好值班。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3年9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办理公积金查询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规范在职教师报考硕、博研究生程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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