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参照国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结合学校实际,将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规定如下:
一、通用设备折旧年限
1、计算机设备7年
2、电视、复印机、打印机等设备6年
3、光学影像及仪器仪表设备10年
4、设备工具20年
5、其他设备5年
二、专用设备折旧年限
1、机械、医用设备10年
2、动力设备15年
3、制冷设备12年
4、消防安全设备6年
5、变电配电发电设备18年
6、其他设备7年
三、平均年折旧额的计算公式
1、固定资产年折旧额=买入价(1—残值率)/折旧年限
2、年折旧率=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00%(其中残值率定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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